工程全險

工程全險一般分為兩部份。投保人可同時選擇兩部份的保障,或單獨購買第二部份(即第三者責任)。另外投保人亦應該投購僱員補償保險。

第一部份 工程物料損毀保障

此保障承保該工程合約或工程物料在工程期內,提供因火災、水浸、爆竊或爆炸所引致的損失或損壞的全險保障,適合受保範圍的裝修物料包括地板、瓷磚、牆紙及其他相關的裝修物料。

第二部份 第三者責任保險

保障投保人於工程合約進行期間可能出現的法律責任

1)因意外或疏忽而導致第三者身體受傷或意外死亡
2)因意外或疏忽而導致第三者財物損毀

僱員補償保險
此項目保障僱員在受僱期間因工受傷或死亡相關的賠償
責任限額為: 港幣二億元

但當工程規模較大的時候,不同的承判商亦會參與有關工程,使一般僱員補償保險可能未必合適。
保險公司一般會修改保單條文以合乎需要,常見批改如下:
W32 不承保在地面或地板起計超逾九米以上(超逾三十呎)之高度工作
W204 以保障次承判商的僱員
W348 以保障所有已在承保表上列出之投保人的僱員
W338 以保障已記名之發展商在法例上對承判商之僱員的責任

投保或報價時應留意以下事項:

工程報價單(附詳細資料,包括工程範圍、會否外牆工作及會否使用棚架)*
工程地址
施工日期
樓齡 (一般以不超過四十年為限)
第三者責任保障額 (五百萬,一千萬或二千萬)

工程公司英文全名及通訊地址
業主英文全名(個人/公司)
管理公司(部份管理公司要求第三者責任保險延伸保障)

*搭拆棚工序屬於不保事項